1. 报案要及时
目前,各保险公司车辆保险条款均有规定,发生保险事故后,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,否则,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;
2. 证明要提供齐全
报案视应与保险公司确认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或单据;
3. 定损后再修车
千万不要对车辆进行修复,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,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,协商确定修理项目、方式和费用,否则,保险公司友情重新核定;无法重新核定的,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;
4. 慎重选择修理厂
目前汽车修理企业众多,良莠不齐。车主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修理厂进行修理。确保配件及修理质量;
5. 谨慎委托代理人代办索赔事宜
若确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索赔事宜时,尽量不要将身份证及交给他人,同时要关注汽车修理的过程,确保修理质量;
6. 向第三者支付赔偿前应与保险公司沟通
发生第三者事故时,在向第三者支付或垫付赔偿时应与保险公司沟通。因各保险公司《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》均有规定“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,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,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。不
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,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”所以在支付前,最好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,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。 |